中國水產頻道獨家報道, 那么多地方在養蝦,為何如東總是被重點“針對”? 文/水產前沿何鴻浩 2018年1月份,江蘇省如東縣的南美白對蝦養殖接連三天登上了如東電視臺,但這一次是因為南美白對蝦養殖業需要被規范整治的問題。如東是小棚養殖的根據地,也是國內對蝦養殖的風向標之一,其重要地位毋庸置疑。此次規范養殖整治活動波及整個南通市,但很顯然如東養蝦業被重點“針對”。 1月2日:洋口港經濟開發區規范南美白對蝦養殖行為 1月6日:如東縣召開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推進會暨南美白對蝦規范養殖專項整治會議 起因,如東養蝦的瘋狂發展 近年,如東南美白對蝦養殖出現無序發展的亂象。如東對蝦占用了基本農田3萬多畝,也導致了土壤鹽堿化、淺表地下水大量資源浪費的一系列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所以,政府出臺了《如東縣南美白對蝦規范養殖專項整治實施意見》,對南美白對蝦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并將在2018年2月底前進行檢查驗收工作。 與此同時,此次整改涉及到基本農田的問題。基本農田一般指永久基本農田。自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么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而且受到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這次專項整治活動不僅是因為環保因素,也是因為部分養殖戶觸碰到了法律紅線。政府發現此情況后,高度重視,并立即下達了相關文件對如東縣的南美白對蝦養殖業進行規范化整治行動。 紅線,基本農田不可占用 全國各地也偶有關于占用基本農田從事水產養殖的消息傳出,甚至有部分人并不知道在基本農田挖塘養魚是違法行為,誤以為基本農田可用作大農業范疇內的水產養殖。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養殖戶在開挖新塘時務必注意土地性質,切勿違法。云南芒市3位養殖戶返鄉挖塘養魚,占用了近百畝基本農田,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江蘇鹽城東臺兩千余畝基本農田被開挖成蟹塘,東臺市國土資源局因整治不力被東臺市人民檢察院訴訟。這些案例都無疑都是國家對基本農田重視的體現。 從2016年開始,農業部就對新型的養殖方式如稻魚、稻蝦、稻鱉等綜合立體養殖,給予了鼓勵和扶持。但落實到地方就比較滯后,沒有相關文件下發,老百姓一直不敢轉換經營方式。國土資源部表示,在基本農田上實施稻魚、稻蝦、稻鱉綜合立體養殖,應當以不破壞基本農田為前提,并確保不破壞耕地耕作層。 回溯,一份被過度執行的文件 據了解,在2013年7月南通市政府辦公室發布了關于印發《南通市南美白對蝦產業發展規劃(2013~2020)》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提及“適當延伸到內陸區域”和“加大規模養殖基地建設力度”。但養蝦的高效益讓養殖戶著魔,不斷地改建、擴建。所以,現在的發展速度遠超政府所預計。 通知中表明,2020年南通市南美白對蝦養殖面積達到20萬畝,但事實上現在光是如東縣的養殖面積就已達到13萬畝,再加上如皋、通州等地,更不用說許多地區仍在擴建改建蝦塘。據估計,南通市現今的養殖面積約有19萬畝,而且面積仍在增長。 2013年4月南通市約有10萬畝的養殖面積,如今已達19萬畝之數,5年期間增長近一倍。讓人咋舌的擴張速度也帶來了不少弊端,如今的無序發展無疑與通知中的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根據空間資源、水資源和環境資源的承載能力確定養殖發展的規模、模式”的初衷所相駁。 深思,發展需要重歸正軌 現今,如東縣已經被正式禁止新開蝦塘,同時嚴禁使用鹵水和含鹽量2‰的地下水從事養殖工作。同時,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征收水資源費,并要求按一級排放標準處理養殖尾水。這些措施,志在控制如東縣的養殖規模并治理養殖中出現的環保問題。 多項措施的實施將會延緩如東對蝦的增長速度,提高對蝦養殖的標準與門檻。在養殖總面積受控的情況下,養殖戶或許會有新的創新,尾水處理與循環水配套也許會是小棚養殖的下一個突破點。如何平衡養殖戶的利益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兩者關系將是各界人士所重視的問題。我們也會持續關注,進行跟蹤報道。 【關鍵字】:如東 對蝦養殖 水產養殖 |

| 重點推薦 |
| |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水產前沿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水產前沿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水產前沿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水產前沿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15天內來電或來函與水產前沿網聯系。聯系方式:020-85595682。
